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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培训通知范文锦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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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培训通知9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培训通知范文锦集9篇

培训通知 篇1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我局将定期免费面向广大企业财务人员及办税员开办会计实务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结合财会(20xx)20号文规定,20xx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举办《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操作培训班。(2)最新政策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如近阶段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所涉及的会计处理)等。如您需要,请填写该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办税服务厅总值班台,我们将尽快安排相关课程并通知您来参加。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列表:

会计实务培训报名表

培训通知 篇2

为进一步学习公司相关技术和图书馆专业文化,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增强企业竞争力,公司决定在20xx年7、8月份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培训时间:20xx年7、8月份

培训内容:公司产品以及图书馆文化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xxx

  年月日

培训通知 篇3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篇4

各公司、部门:

为提高集团内训师设计开发课程和讲授课程的能力,拟举办集团内训师集训营,为期两天。相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帮助内训师了解自身职责与角色,培养内训师的责任感和认同感;

2、帮助内训师掌握成人学习的'动机和特性,了解如何有效地设计培训课程;

3、帮助内训师了解训练教案的主要结构,可以正确组织训练教学内容;

4、帮助内训师学会必要的课堂表达技巧,克服不良习惯和畏怯心理,提高课程表达效果;

5、帮助内训师学会多媒体课件制作技巧,提升课堂的充实度和吸引力;

6、帮助内训师掌握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

二、培训目标:

使培训师掌握教育心理学一些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基本的授课技巧,并初步具备课程设计与教案编写能力,会根据授课内容制作PPT,成为一名合格的内训师。

三、培训时间:拟安排在9月份中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对象:集团内训师,集团“双百计划”相关人员

五、报名方式:

1、个人请添加水分子助手小艾(ishuiwu),发送“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参加训练营”报名。

2、为加强集团高技能人才建设,请各公司按照“每个厂站所2人”的名额,推荐一线技能骨干人才参加培训(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技能水平和表达能力者优先)。

培训通知 篇5

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的使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xx〕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范围

(一)补贴和奖励对象

1、杭州市区持有《杭州市失业证》的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包括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

2、杭州市区被征地但尚未“农转非”的农民(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

3、杭州市区持有《杭州市残疾证》,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人员(以下简称残疾人);

4、在杭高校学生和毕业生、杭州生源的外地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5、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中具有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6、在杭州市区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并缴费6个月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下简称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7、杭州市区户籍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初、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动预备制人员);

8、经杭州市万名大学生创业实训工程指导小组或市劳动保障部门聘任的大学生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创业导师);

9、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

(二)补贴和奖励项目

1、适应性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适应性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不能重复享受。大学生、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3、创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4、生活补贴。劳动预备制人员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

5、创业导师补贴和奖励。对创业导师根据其结对指导学生创业情况和开展专项服务情况给予补贴和绩效奖励。

6、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对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根据其培训和就业的绩效给予奖励。

二、适应性培训补贴标准和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参加适应性培训的`,每人补贴50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由各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事先提出月培训计划,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审核后方可办班;

2、培训结束后,由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申报适应性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附表1);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适应性培训月汇总表(附表2);

(3)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附表3);

(4)享受经费补贴人员的失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

3、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附表4)》,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

三、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与申报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1、 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并在杭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50%的补贴,最高每人 20xx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全额补贴。

3、 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50%的补贴,最高每人13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4、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和大学生参加定向、订单培训,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日向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附表5)、《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附表6)和授课计划表。

2、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鉴定前7个工作日内,将经备案的《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报送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鉴定结束后,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发票复印件;

(5)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培训通知 篇6

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

为加强我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提升培训能力,按照南教人〔xxxx〕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领导成员名单:

主 任:xx

副主任:xx

成 员:xxxxxx

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潘永明同志兼任。成员从局人教股、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中心抽调。

二、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职责:

(一)负责全区教师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二)教师培训管理工作。

(三)承担教师培训的后续服务及培训质量的监测等工作。

(四)通过对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管理、技术和学习三方面的支持,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质量。

三、相关股室学校职责分工

(一)人事教育股主要负责:全区教师培训规划、培训统筹、培训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区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区级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开展需求调查;编制区域教师支持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制定教师支持服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培训计划;协调各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教师培训工作;提供教师培训资源;筹措和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经费;组织培训教师开展巡回教学活动;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监测教师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设进程。

(三)区教研室主要负责:设计和规划全区的教研活动;组织开展以校本研究为主要形式的`教研工作;对教师进行教研方法的培训;研究本区教育发展与教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选派教研人员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教研活动;提供教育教学研究资源;为区教育局提供开展教研活动方面的咨询。

(四)区电教中心主要负责:规划和指导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技术支持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设备;培训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技术人员;为教师提供网络和音像方面的学习资源;为区教育局提供教师培训发展中心设备管理和维护方面的咨询。

四、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挂牌及办公地点

武鸣区教育局第二办公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要积极支持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工作,制定适合全校教师成长的计划和措施;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和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研修活动;创建适合本校教师发展的培训文化;帮助每个教师制定自己的专业发展计划;评估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

  xxxx年5月17日

培训通知 篇7

各中小学校、区职校、幼儿园: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决定于20××年12月24日下午2:30举办报账员培训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年12月24日下午2:30

二、培训地点:碧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中小学校报账员(含村小报账员,村小报账员由中心校通知到会),区职校报账员,幼儿园报账员。

四、培训内容:

1、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报账流程介绍和报账表册的填写。

3、安排经费统计工作和预算工作。

五、其它要求:请报账员携带11月份报表参会,以便培训时对照讲解。

培训通知 篇8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统计站,塔然高勒管委会统计站,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旗统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统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根据《全区开展旗县(市、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通知》(内统办字〔xxx〕36号)要求,我旗决定于xxx年6月23日、24日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培训对象

旗统计局工业、能源、投资、财贸、社会、服务、农牧、农调分管领导及专业人员;独贵塔拉工业园区管委会统计员,新能源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统计员;各苏木镇统计员,塔然高勒管委会统计员;“四上”企业统计专兼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目的

围绕各专业理论知识、“一套表”知识、报送要点和难点,现阶段统计工作重点和统计改革要求。培训对象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现场提问,以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全旗各级各类统计人员熟练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增强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统计工作标准。

三、培训方式、人员和时间

1、6月23日上午,8:30—9:30集中培训工业、能源、投资、财贸、社会、服务业六个专业,9:40—12:00各专业分组培训;

2、6月24日上午,8:30—9:30集中培训农牧业专业统计人员和各苏木镇统计人员。

3、培训讲师:市统计局有关专业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各培训单位要积极做好本次培训人员的安排落实,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培训。

2、全旗统计人员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此次培训作为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做好统计工作的一次良好机会。

3、未尽事宜请统计局各专业人员结合本专业培训要求,通知对应统计员。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xx旗统计局

xxx年6月17日

培训通知 篇9

各进杭施工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xx]14号)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杭安委〔20xx〕7号)的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建委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技能培训;

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事故发生后自救互救培训;

5、结合各企业自身工程项目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形式

1、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安全教育培训;

2、举办安全知识竞赛;

3、利用民工学校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利用张贴安全教育宣传画、安全生产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各进杭施工企业应针对企业驻杭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执行以及所属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2、各企业应结合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源,开展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风险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各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填报“进杭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并在20xx年7月5日前报送至站市场检查科102室。

  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20xx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