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一家国企工作 一年前企业破产,并一直处于清算期间,我并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后来,我又来到一家新公司工作,并再次签订劳务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与前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会不会被新公司发现? 如果我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再到新公司就职我的工龄又如何计算? 因新公司也是国企性质,而我之前也只是与新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非正工员工,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作调动? 面对这种问题如何解决比较妥当? 谢谢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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