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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在人间》有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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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在人间》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在人间》有感15篇

读《在人间》有感1

近来读了《爱在人间》脑子里经常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童年的片断,像一片片白云在天际边掠过一样,我的完美、幸福的童年,总断断续续的在眼前重现……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记不清楚是几岁,只记得一觉醒来,仿佛由漫长的寒冬睡到了温暖而生机勃勃的春天,奶奶告诉我小伙伴们都在街上放风筝,让我赶紧出去和他们玩,我一溜烟的跑出去,满眼的春色,满天的风筝,满耳捉蝴蝶的嬉闹声。当时小小的我就在想,怎么睡了一觉就睡到了春天呢?

永远忘不了我的奶奶,那是我至亲的人,永远忘不了家里的老屋,那是我幸福的储藏地,永远忘不了与曾经的小伙伴们在麦地里追逐玩耍,互相打闹,竞相说心事,还有约定所谓与临村小朋友的“决斗”……那时乡村镇里每五天有个集市,我们几个调皮的小伙伴一起走着去赶集,买一些小小的装饰品,回来的时候故意在田里滚呀,追呀,笑的喘不过气来,田野的风将我们的笑声播散的好远好远……

现在想想,那时父母在城里上班,我从小由奶奶照顾,不愿意一起去。和他们在一起时,就盼着能赶紧回老家奶奶那。他们就把我留在老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算是“留守儿童”吧,但是“留守儿童”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和幸福。

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在家里请人在家里吃涮羊肉,我和奶奶不爱吃羊肉,我们两个在对面的屋子里,那时还没有冰箱,就用橙汁饮料以及卖乳精以及奶粉等掺在一起,在寒冷的冬天,我们拿出调制品放在杯子里在屋外冻一夜,第二天早晨自制的冰糕就好了。那时候我和奶奶在老家,每天我只知道在外疯玩,在家的时候就和奶奶形影不离,哪怕是寒冷的冬天她五点起来去外面我也得跟着……

在老家那个温暖的屋里,在那个热乎乎的炕上,我们全家一起吃饭、和同村的亲朋好友聊天,那时候,我在享受着富足的生活、和谐完美的家庭、温暖融洽的淳朴感情,那时候我根本就不懂得这些是多么宝贵的东西,那时候我不懂得随着时间的流逝,有的东西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可望而不可及了。

我的快乐童年像天堂,充满了乐趣与甜蜜,充满着美好与憧憬,午后睡醒在街上和小朋友们吃冰棍都觉得那么温馨,这一幕在记忆中撒满了阳光,是金色的,饭后因为广播里放着《水手》而小伙伴们都不约而同的集中到街上,那种情形至今让我觉得怀念,还有夏日的夜晚和大人们在一起在外乘凉,和小朋友们一起唱歌、调皮,我家院子里的桃树和柿子树,夏天我在屋中间静静享受在躺椅中的时间。这些为什么让我如此难忘?

后来我开始长大,我的童年开始接近尾声,我被父母带走去县城读书,我那时没有意识到我的幸福从那时开始一点点减少了。那些意料中的事情,没有意料中的事情,都一件件发生了,现在回想起来,幸福的确是从那时开始减少的,童年的确是从那时开始一点点消失的。

因为童年太幸福了,所以我常常在想是不是每个人的幸福也和精力一样,是有个绝对总量的限制呢?因为那会幸福过量了,所以要承受一些事情,要匀一匀或者间隔一段时间才能够拥有新的幸福呢?还是每个人的童年都像天堂,这是我们理所应当该有的幸福呢?很多过去的时光片断,只能珍藏在心里;很多人和事情,不管是不是有意忘记或者怀念,总会印在心底。

读《在人间》有感2

苏东坡小时候是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他背书时不仅仅注重文章的内容、知识,连文字意思也不忽略。

他父亲是当代大文豪,在父亲的指导下,加上他本身的聪明刻苦,他学习成绩很出众,他的家人和亲友对他赞不绝口,先生也很喜爱他。

在一声声的赞叹下,苏东坡渐渐觉得自己已经学会了天下所有的书,他乘兴写了一副对联“识遍天下字,读尽人间书”。然后把对联贴在门口。

有一次,一位老翁来问他一本书上的一些字,苏东坡满不在意地接过书,一看,他吃了一惊,书上的字他一个也不认识,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只好硬着头皮,如实告诉老翁这几个字他不认识。望着老翁远去的背影,这时苏东坡感到很惭愧。

从此,苏东坡把对联改成:“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他发誓,要活到老,学到老,永不满足,永不骄傲。从此他手不释卷,朝日攻读,虚心求学,终于在文学史上博得了唐宋8大家之一的声誉。

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有他这样的精神。考试得第一了不要骄傲,要虚心学习,还要多多读书,语文在于积累,光光课堂上的一些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在课外下功时,熟读万卷书,因为自己的知识只有苍苍在海中的一滴,很小很小,哪怕你学到老,也不能把天下所有的知识学完,所以,时时刻刻都要虚心学习,学而不厌。

……

读《在人间》有感3

在人间这是第二部,讲的是高尔基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所以,高尔基便走入社会。第二部一共有八小章。

第一章是《到鞋店里当学徒》讲了高尔基来到人间走到了一家“时式鞋店” 高尔基当学徒时没有一天可以闲着,爱发脾气的厨娘总是把“我”早早的叫起来。写了高尔基的表哥也非常讨厌厨娘。有一天厨娘不知被谁推了一把,倒在地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当高尔基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时不小心把手烫伤了,结果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章是《在姨婆家》讲了外祖父有把高尔基送到了姨婆的家里,外祖母的妹妹是一个喜欢唠叨脾气很大的老婆子,在这个家里高尔基的工作很多。当外祖母来看我的时候,这个老婆子对着外祖母大声说话,大声的奚落外祖母。当高尔基厌倦这个讨人厌的地方时,他做出了逃跑的决定,但是这个讨厌的冬天他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第三章是《船上的生活》(读书笔记 )讲了第二年的春天高尔基终于逃跑了。高尔基在一个船上做起了工作,当晚上高尔基的工作最少的时候,斯穆雷就给了高尔基一本精装版的小说,让高尔基念书,自从这次以后斯穆雷就每天这个时候都让高尔基念书,并总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也正是这样让高尔基热爱上了读书。

第四章是《裁缝的妻子》讲了高尔基又到了外祖母妹妹的家里,外祖母家里德楼下有一个人是裁缝的妻子,她总是借高尔基书看。

接下来四章都体现了高尔基非常爱看书。最后高尔基抱着能进大学的希望到喀山求学。

这么多章都体现了高尔基很爱读书,也体现了爱读书的好处,也能体现出斯穆雷总说的那句话:“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我明白如果我们每念完一本书就会写一篇读后感的话,那就等于每念完一本书就有一篇读后感那么长的收获一开始可能只有一点,但越往后,你的读后感写的越长,你明白的道理就越多,你读的书越多你懂得知识就越多。

这部文章更让我懂得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道理。

读《在人间》有感4

最近,妈妈为我买了《人间有晴天》这本小说,作者是美国的金伯莉.威乐斯.荷特创作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啊。

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了。他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成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他深切感受到了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重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他开始思考什么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他究竟是该离开还是留下呢……

在这本书中,令我最难忘的人就是虎娃的妈妈。虎娃的妈妈对她的爱是简单的,不像我们的妈妈那样处处关心,她有些小孩子气,总让人担心,仿佛该关切的认识她。但在那场暴风雨来临时,虎娃的妈妈可以说是勇敢的,她的责任是对虎娃的保护,她一身薄薄的睡衣,也就是这样的情况下,她用柔弱身体袒护着虎娃,这是母爱的本性,也就是在那一刹那间,我也读懂了母爱,谁说母爱一定是无微不至,虎娃的妈妈对她的爱就像小溪那样缓缓流淌,即使是默默无闻,表面上的无动于衷,可有谁知到表面的背后有多大的牵连呢?也许是每个父母的教育方式不同吧!

读《在人间》有感5

这个月我读了《人间有晴天》这本书,它对我有深深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的内容是: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是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常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时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老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成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她知道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父母的爱和温暖的家。

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我有一个幸福温暖的家,爸爸妈妈都非常疼爱我。

记得去年冬天的晚上,我在上英语外教的课上,外面突然下起了大雪,我心想,妈妈会不会看见外面下起了大雪,就要耽搁时间来接我呢?我刚想到这儿,就听老师说:“下课了!”我慢吞吞地走到外面,外面的雪下得可真大啊!再踮起脚来一看,原来妈妈早就来了,车后的箱子上覆盖着一层白雪,就是,妈妈最爱我了,她肯定不管刮风下雨都不会抛下我独自一人等着的……

从这件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的温暖,我想对妈妈说:“您的爱我无以为报,我爱您!”

读《在人间》有感6

今天我读了《人间有晴天》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让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让我懂得了世上只有妈妈好!!!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本书写12岁的虎娃有弱智父母,在同学朋友前抬不起头,所以他不喜欢他的爸妈,就连最好的外婆都死了,虎娃十分伤心,可是一场暴风雨让他明白了母爱与父爱,就当虎娃要被这场暴风雨淹没的时候,他的妈妈挺身而出,救了虎娃,这也让虎娃明白了母爱与父爱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同样也喜欢虎娃的爸爸妈妈。因为我佩服他们的爱。妈妈爱虎娃,因此在暴风雨来临时一定要去找虎娃,母爱是多么伟大呀,读了这本感人的书不禁使我想起了妈妈对我无微不至、数不胜数的关怀,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母爱与父爱,那么,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读《在人间》有感7

著名作家高尔基以《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部书写出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至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而这三部书我只看过《在人间》这部书,这部书让我感受至深。

《在人间》这部书中的一段落让我感受到阿廖沙童年时那颗被险恶而残酷的生活污染了的心灵是多么痛苦。他在教堂里祈祷自然而然变成的声声哭诉:上帝啊上帝,我多么寂寞惆怅!请您保佑我快快长大!这样的日子我再也无法忍受……让我体会到:他的生活是那么痛苦,那么困难,他身上的那些伤口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愈合的。当我读到他祈祷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从我不能忍受被这些枯燥乏味的人侮辱,那些不公平的待遇也让我不应该受到的待遇也让我愤恨。我坚信我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歧视,就连那个当兵的也是一样。我觉得阿廖沙对命运的抗争,对在船上的乘客们的讨厌,对他们那种侮辱别人的感觉非常不爽。当我读到这儿时就很气愤,要是那些垃圾人站在我的面前我会把他们给臭骂一顿。

“读一本好书,就像中在跟高尚的人讲话。”从阿廖沙这个人身上我体会到:他非常坚强,非常勇敢,像他这样酷爱学习,在艰苦中学习的人很值得我们学习。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感受到什么叫做好书,我牢牢地在心中刻下了一个信念:在这世界上,我不是一个人,我一定要奋斗坚持下去,要学习高尔基坚持不懈的精神。

《在人间》这本书告诉人们:生活在这美好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每个人的幸运!

读《在人间》有感8

“人活着,就得有些兴致。我不会下棋,不爱打扑克、打麻将,偶尔喝了两杯酒,一时兴起,便裁出一张宣纸随意画两笔。所画都是‘芳春’——对生活的喜悦。”——汪曾祺《人间滋味》

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人间滋味》:生活有情处,人间滋味多。

是的,看汪先生的散文,就像看到了一个出落得与众不同的人,看到了她独特的修养和容貌,油然而生爱慕之心。

翻开书页,开篇的几行小字就把我吸引了:“凡事不宜苟且,而于饮食尤甚。”孟子说,喜爱美好的东西,是本性使然。孟子的这个观点正好也印证了汪老对美食的态度——汪老对美食是颇有研究的。

汪老到过不少城市,对于他来说,每一座城市都是一种味道的标志。

他把每一道菜都和那座城的风俗文化相结合,融进自己的饮食习惯里,蕴蓄了属于自己的饮食文化。一叶知秋,乐山见智,一个人的饮食习惯可以窥探到这个人的喜好和志趣。汪先生圆融豁达,生性随和,也许跟他的生活喜好有很大的关系吧。

都说一个人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正如汪曾祺所说:“一个人的口味要杂一点、宽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如此。”是的,把口味放开了,人走出去了,眼界自然也开了。

读罢全书,我尤其喜爱“四方食事,明心见性”这一篇章,其中讲中国各地有名的菜品,文字简单,很有生活气息。吃食原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源自生活,发乎生活。真正热爱生活的人,善于从这些细小的地方挖掘美好,就好像寻宝一样,在爱生活的人眼里,这个世界是很有趣的。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大多讲述花草林木,四方食事以及生活百态,他的文字里永远带着一股子烟火气息,平平淡淡的。我想他必定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会在走过万水千山时记得:“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会在纷纷扰扰的世界里看到:“这些白茶花有时整天没有一个人来看它,就只是安安静静地欣然地开放着。”

其实生活很简单,不过是一茶一饭过一生,不过是有一花一叶相伴而已。生活也是很好玩的,只是你愿不愿意在生活的角落寻找乐趣,或者是你有没有期盼在人生的拐角发现一份惊喜。

我们或许真的应该把生活放在心上,流露在日子中。也许在二环路街边的一份早餐,也许在冬日里一碗一个人的热汤面,都是生活带给我们的美好。可能下过雨的雾气蒙住了车窗,悄悄用手指画下的幼稚图画,或者趁没人注意一脚踩进小水坑里,眯眼看着水花四溅,这些都是生活中特殊的滋味。

人间滋味不仅是饭食的味道,更是对于生活的解读,酸甜苦辣咸绽放在舌尖,也存在于每一天的生活里。

但我想,若你怀有一颗汪曾祺一样热爱生活的心,你会觉得生活其实就是甜的。

读《在人间》有感9

最早接触到王国维先生是因为他的那句“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作为晚清大儒,王国维成长于书香门第,同时又受资产阶级新潮思想影响,他将西方美学思想和中国古典美学、哲学相融合,自辟户牖,形成了独特的美学思想与体系。而他于诗词方面造诣颇深,最大的成就便是《人间词话》,今之众人也对之推崇备至。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乃是一本文艺批评,薄薄一册,可见其中之睿智闪光如阁楼里高高悬着的幽微的光芒,等待后生探寻。其中诗词信手拈来,成竹于胸,可见王国维先生底蕴之深厚,积淀之惊人。

提到《人间词话》,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王国维先生的“人生三境界”,王国维先生喜用象征,截取前人的诗词重新编排,提炼出别样的意义,把表达的爱情的词句来象征学习,贴切地表达出自己对于做学问,成就事业的需要经历的三重境界的独到见解,无数仁人志士奉为圭臬,人生箴言。而《人间词话》一书中,开篇王先生便提出“词以境界为最上”,他认为“有境界者自成高格”,更加推崇“言有尽而意无穷”之境。他曾说过:“惜不予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统作者。”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点到为止,含蓄蕴藉,留下无限遐想空间,这与刘墉《萤窗小语》中:“话到七分,酒至微醺,笔墨疏宕,言辞婉约,古朴残破,含蓄蕴藉,这便是不完而美的最高境界”不谋而合,仿佛时光里的两位智者,穿越历史长河,隔空击掌,相视会心一笑。

书中充满了王国维对诗词的哲思,“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可谓作文艺批评之大成之境,如他赞李白“太白纯以气象胜。‘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寥寥八字,遂关千古登临之口,后世唯范文正之《渔家傲》,夏英公之《喜迁莺》,差足继武,然气象已不逮矣。”青莲寥寥数字,便勾勒出豪壮之境,盛唐气象,言有尽而意无穷,千古以来无一阙登临词可与之匹敌。而后世佳作,气象略缺矣。而此处之气象,不正是王国维先生所言之“境界”?有境界者自成高格,因此,太白之诗独领风骚,千古卓绝。

若说评论,《人间词话》当以词评为最,王国维似乎对冯正中,李后主极为欣赏,称“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只因李煜人生的大起大落,使他的心性转变了许多,更加深刻地体味到了人生冷暖,人生境界发生了极大转变,从而词风也由娱乐转变为了抒怀。由此可见,王国维对于“境界”二字十分看重,“境界”也成了他评判诗词优劣的重要标准。而境界之分,书中提到了“有我之境”和“与我之境”两个重要概念。中学时期我们学习诗词并鉴赏诗词,多研究景与情的关系,不少同学对于景情关系颇有为难,难以区分。这便是王先生所提出的“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了。“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饱含了诗人的落寞与心酸,正如王国维所说“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这是带有主观情感色彩的,同时这也是很多词作的一大特点;“无我之境”,书中举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通篇写景写物,不带情感色彩,但境界全出,含蓄蕴藉,那份悠然心境于纸上飘出,人于句中却又置身句外之感,达到“物我合一”之境。

王国维在书中的评析可谓字字珠玑,虽强调“境界”,可炼字,典故,无一不精。如“‘云破月来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同时,有褒便有贬,书中写到“冯梦华谓:‘淮海、小山,古之伤心人也。其淡语皆有味,浅语皆有致。’余谓:此唯淮海足以当之。小山矜贵有余,但可方驾子野、方回,未足抗衡淮海也”。王老觉得晏几道“意境稍显狭小而不够开阔,抒情略显矜持而不够挥洒”,才情高于张先,贺铸,却不足以与秦观抗衡。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倾向,千人千口,小山词反映生活面虽然窄,但艺术境界颇高,只不过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这里王先生对古人把秦观与晏几道并称颇有意见,便能看出王国维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与审美,不盲目随古的大家之风了。

王国维欣赏不过于注重格律,不过度雕琢的自然美感,不欣赏那种形式上有着过重的雕琢堆砌的痕迹,即便是姜夔的《疏影》《暗香》,他也说“格调虽高,然无一语道著”,而却认为咏物之词,乃苏轼的《水龙吟》浑然天成,艺术造诣最高。从此可见,可见王国维虽推崇“境界”,却更欣赏以浅白的词语挥洒自如,撼动人心。

虽然《人间词话》成就斐然,可其中一些观点确实略为偏颇,其中有一些诗句和诗人甚至错乱,只因王国维先生也非圣人,而各人价值观念不同,也造就了他有些偏见,王国维是一位传统保守,思想守旧之人,而柳永是一位风流浪子,于王国维眼中,自是难登大雅之堂,上不得台面,这也难怪王国维对柳永的评价不太公正。而虽有小瑕难掩大瑜,不得不说《人间词话》是一本优秀的著作,书中王国维先生不仅点评诗词优劣,也提出许多精炼的诗词概念,正如俞平伯先生所作的序中言:“明珠翠羽,俯拾皆是,莫非瑰宝。”可见王国维于诗词鉴赏方面的极高造诣。他注重“弦外之响”,因而书里暗藏的,自然是“庞然巨帙”,尤其耐人寻味,后生读者当细细领略王国维的睿智哲思。

读《在人间》有感10

读了《在人间》这部书,我知道阿廖沙走上社会的艰辛,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这部书描写了阿廖沙在十一岁时候的悲惨童年,他从小父母双亡,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抚养长大,由于家境贫苦,不得不外出打工,独自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当过学徒工,当过绘图师的徒弟,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当过圣像作坊徒工,饱尝了人间的痛苦。由于他非常贫困加上年幼,总是招人欺负、嘲笑,他非常向往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因此他爱上了读书,书中的世界给了他另外一片广阔的天地,书成了他最知心的朋友了,他在知识的海洋里越游越畅。

书开拓了他的眼界,所以他最后走上了求学的道路。我读完《在人间》这本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阿廖沙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童年,但令人欣慰的是,他没有被苦难所压倒,反而在逆境中成长,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离书,把书作为朋友,吸取着书中无穷无尽的知识。我也要像他一样和书做朋友,更加应该刻苦学习,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和谐和美好!

读《在人间》有感11

随着优美的乐曲,跌宕起伏,《千手观音》正在如火如荼地表演着,台下不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这就是 20xx 年春节联欢晚会感动国人的表演。殊不知让国人感动的舞蹈确是由残疾人艺术团邰丽华领舞表演的。

她,生活在无声世界里,并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以快乐和感恩的心去面对身体的不足,以顽强的意志追求自已所喜爱的舞蹈,为我们奉献自已的美与爱。她,就是邰丽华。

邰丽华 2 岁的时候因为意外失去听力,从此进入一个无声的世界。失去听力的邰丽华并没有感到绝望与孤独,无声的舞蹈深深地吸引着她,因此她爱上了舞蹈。

一天,她被一位舞蹈老师看重了。老师考验她的第一个舞蹈就是杨丽萍创作的《雀之灵》,这无疑是对她严峻的挑战。看到老师转身而去,面对空荡荡的大厅,疲惫的喘息声,透明巨大的镜子里映照着娇小的身体。她没有迷茫,没有气馁,因为她始终记得:自已喜爱舞蹈,既然选择了它,不管前面有多少坎坷和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没有迷人的音乐,自已沉浸在自己心灵的音乐伴奏之中;没有伴舞,在这空旷的大厅里,只有自己对舞蹈动作的记忆、领悟和揣摩的思维碰撞。正是这种执着和天赋,让邰丽华脱颖而出。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雷鸣般的掌声送给了这位美丽的人间天使。

邰丽华将美的震撼奉献给世界,而将美的声音留给了自己。她走访祖国的山山水水,出访五大洲六十多个国家。开展了大量公益慈善活动和义演,将人间大爱传递给每一个人。

人间天使——邰丽华告诉我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在人间》有感12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一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就是高尔基的原形他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为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他的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上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和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了俄国社会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中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体小说赞扬了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同时也批判了腐朽的社会制度,揭露了黑暗的现实和自私,愚昧的小市民习气,阿廖沙则淤泥而不染让我敬配。

那个任劳任怨,坚强,聪明能干又渴望知识的阿廖沙让我佩服。他用常人没有的勇气和毅力去生活,在被黑暗笼罩的19世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他经过磨难后走向新生活,成为人们心中的典范。阿廖沙虽然身与社会的底层,但是他有丰富的知识,如果我的阿廖沙决对不可能像他一样勇敢面对生活,乐观向上,所以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遇到困难沉着冷静不会就此退缩的人。看了着本书,我有了很大的启发,我们现在的孩子都养尊处优,毫不知道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是怎样生活的。所以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多一点的社会实践,去体验一下生活。

读《在人间》有感13

这部电影我下载过一次,没怎么仔细看。现在看到原著,觉得真的不错。它在形式上类似于《狂人日记》,但这部小说是自传体的,这与太宰治的经历密切相关。读书笔记就像是作者的真实写照。

不知道是英雄抛弃了社会,还是社会抛弃了英雄。他从小就害怕社会,害怕人,完全逃避是不可能的,所以就玩游戏隐藏自己,不让别人发现这个外星人。他的早熟很明显,甚至有一些洞察力。这个早熟的男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发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欺骗,越被欺骗越被称为完美的人。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大概是一个可怕的发现,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能出轨,就不一定能留在人群之中。当然,我并不认为这意味着太宰治在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一点,而是他长大后明白了这一点,然后将这一观点注入年轻英雄的内心,为他未来的行为奠定基础。

人们称太宰治的文学为“流氓文学”。如果我们只理解“流氓”的中文字面意思,我认为太宰治不是这样。我觉得小说里的人物有点存在主义的文学英雄。每个人都明白这个世界的荒谬,但又能怎样呢?大概是被动抵抗吧。不反抗就是反抗。你应该被社会抛弃,被排除在人的行列之外。从序言中提到的三张照片可以看出,这里没有人的气息,它与世界和社会是分离的。可能看起来他很懦弱,有女人支持,没有出息。然而,当他年轻的时候,他把自己描绘成一个梵高式的“魔鬼”,他很自满,但后来

没再画类似的画。这未尝不能说是他对自己的认识,最根底的是一个恶魔。但是一直没有爆发,虽然一直“祸害”着人间。他的一直酗酒,以及后来的药瘾,是对社会的逃离,还是对自己本性的压抑?

说起女人,完全可以看做是太宰治本身的翻版,他本人是帅的,电影里的主人公也是帅的,这一点对于女人的魅力是不能忽视的。另一点就是那种颓废的忧伤的气质,也对于女人们有吸引力,觉得有些神秘吧。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颓废忧伤完全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不是表面化的,而是骨子里的,是从对于人生社会的思考而来的。他完全有机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成为一个社会上的普通人,但是如果是那样,就不会有多么吸引女人了。

有意思的是,札记的最后提到了他的父亲,觉得这一生好像是与父亲拔河一样。我们当然不能说这一切都是父亲造成的。但是父亲也有很重的影响。小时候的家庭环境,对于子女的不真正了解,都是塑造他的性格的原因。(男孩仇恨父亲:三岛《午后曳航》里小孩子的筹谋,父亲是敌人,是英雄的敌人。)但我不认为这就是一出性格悲剧,不能简单地划分。他看起来是被社会抛弃了,但是方方面面还是在社会中,即使成为一个“废人”。他思考到,“所谓的世人,也就是一个人”。单数复数的指称已经不足以概括这其中的关窍了。面对一个人的嘲笑和指责,与面对全部人们的嘲笑和指责没有什么两样。因为人们有这样的本事,“在互相欺瞒的情况下,居然双方都没有收到任何伤害,甚至几乎没有受骗的感觉”。大概所有的人早已融为一体了,只有主人公不是,所以他感到很“抱歉”。

读《在人间》有感14

去年年末时我读了余秀华诗选《摇摇晃晃的人间》。买这本书的当天我在书店无所事事地闲逛,随意从陈列得琳琅满目的书架中抽出了它。翻开序言,自序的末尾写到:"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这极符合我对诗歌的理解。于是我把它从货架上取下来,和余秀华一起走了一遍这"摇摇晃晃的人间"。

事实上我不怎么懂诗,更不会写诗,但这不妨碍我喜欢诗。好读书而不求甚解可以很恰当地表达我对诗的态度。我一直觉得文字有逻辑却也最随意,文学作品不同于我每天接触的法条,法律语言要求绝对的精确和逻辑缜密,而文学作品不需要我每个字眼都去一一琢磨,逐字逐句分析往往会破坏它们的美感。尤其是诗歌这种体裁,诗人的成就感来源于感动读者而非读者分析出他想表达的意思。诗歌的语言是飘逸的,它不受章法的约束,诗将那些难以通过寻常语言表达的情绪表露纸上,诗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美。因此读诗时比起追求诗的含义,我更在意自己内心的解读和诗带给我的感受。《摇摇晃晃的人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感,这本诗集里的诗,无论是对生命的思考还是对生活的观察,再或者是对开在春天里的一朵杏花亦或屋顶上跳跃的几只麻雀的描写,全都既质朴又奢华,每一首诗都有让我赞叹的句子。余秀华用恰到好处的词句、自然流畅的语言及舒服流畅的行文感动着我,让我感受到诗的美感的同时震撼于灵魂的强大。

余秀华生活在农村,出生时因难产缺氧导致脑瘫,在写字都非常吃力的情况下,她仍旧凭借着对诗歌的热爱写了很多好诗。诗的创作本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们不难想象一个不安于生活却热衷写诗的残疾农妇会遭受周围多少村民的非议和不理解。自身条件及生活环境的限制让余秀华的写诗之路变得雪上加霜。万幸的是这些阻碍都没有减少余秀华对诗的热情,身体的缺陷限制了她枝枝蔓蔓地向外生长,但思想的深邃却支撑着她在诗歌的路上走了很远。性格的执拗和不懈的坚持最终使得余秀华的诗被更多人所看到,生活里的苦痛都风干成了诗,涅槃后的她用一首首漂亮的诗告诉世人她在诗歌上的造诣。余秀华的诗风格独树一帜,语言娟秀朴实,诗里既有伤痛的鞭挞,也有瑰丽的向往,她将伤痛、苦难和美好通过诗的形式表达给世人看,向我们展示着一个摇摇晃晃在人间行走的灵魂究竟有多伟大。

《摇摇晃晃的人间》第一首诗《我爱你》里写到:"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读这几句诗时是去年年末,工作的繁杂以及对时光流逝的恐慌包围着我,这首诗让正处于焦虑中的我慢慢静下心来,在以后的夜里,我继续阅读了书里其它的诗。余秀华诗里选取的意象均为一些生活里常见的事物:稻子和稗子、村庄的风和河流、墓地价和坟头草、清晨的狗吠和短暂的黄昏……这些被人忽略的无比平凡的存在在她的诗里变得鲜活起来,我们日常看到的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开始变得有生命力,每一朵花,每一滴雨,每一丝微风都有了它们的语言,它们都在表达,而这些表达又通过余秀华的诗传递给了我们。天蓝得广阔,云白得纯洁,花开得鲜艳,蓬勃生长着的草绿得清新迷人,万物皆有灵,它们既美又浪漫,用心去看就会发现它们的诗情画意。光阴皎洁,我们应该欣赏,而不适宜肝肠寸断。

我不是余秀华,对她的境遇不能做到完全的感同身受,但我理解她的不甘与热忱,懂得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的她从诗里获得的快乐和慰藉。写诗时的余秀华不再是那个口齿不清、行动不便、其貌不扬、不听劝告的脑瘫的村妇,她是完整的、快乐的、才华横溢的,"诗歌一无是处啊,但是,诗歌通向灵魂,灵魂只能被自己了解",思想让余秀华闪闪发光,诗让她的灵魂变得耀眼。

余秀华曾在诗里说到:"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她确实也是这么做的,"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映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没有受限于身体和环境,余秀华将自己的思想无限放飞,用诗来应对生命给她的挑战。我不确定处于和余秀华同样境遇的话我能否如她一般不屈从于命运,毕竟做到泰戈尔说的"生活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并非易事,所以我敬佩余秀华。"保持很多的热爱和一点点野心"一直是我很喜欢的生活状态,余秀华做到了这一点。不囿于田间地头,不甘于被残破的身体及旁人的愚昧所困,她选择为诗去奔赴,去披星戴月,去不撞南墙不回头,她向我们露出她千疮百孔的伤疤,也带我们看了开满繁花的枝桠,她对诗的偏执以及对世间万物的悲悯铸就了这些优秀的诗歌。

海子在《夏天的太阳》里说:"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希望这一生,除为俗事所累外,我们能多看看这个璀璨俗世,再多热爱一点世间的美好事物,比如桂花开时的微风,皎洁月牙旁的云朵,静谧深夜里的雨声,春天第一根抽枝的柳条,夏天第一杯冰爽的柠檬汁,秋天第一片红色的枫叶,冬天第一朵晶莹的雪花,希望行走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遍历山河后,我们依旧觉得人间值得。

最后用书里的一首诗结尾:要一个黄昏,满是风,和正在落下的夕阳。如果麦子刚好熟了,炊烟恰恰升起。那只白鸟贴着水面飞过,栖息于一棵芦苇,而芦苇正好准备了一首曲子。如此,足够我爱这破碎泥泞的人间。

读《在人间》有感15

读书是改造灵魂的重要工具。人类缺少具有启发性的营养,而唯一能弥补这个缺陷的便是阅读。

——题记

这本书主要是写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时期到青年时期经历过的种种事情,深刻描绘了阿廖沙用苦难的一生和敢于拼搏、敢于对抗的精神去面对困难!

阿廖沙自幼没有了父亲,跟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家。本以为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环境可以改善一些,也不会再有残暴和痛苦,可没想到的是,来到了这是另一个艰苦命运的开端!本以为在外祖父家可以收获人间温暖,得到人间真情,却不知道这是另一个人间地狱!阿廖沙的外祖父掌管着家中的一切,他不知道他的外祖父不仅脾气火爆,而且视金钱如命!家中的一切也是不堪入目。由于阿廖沙经常犯错,所以发就成了脾气不好的外祖父的出气筒,常常打得半死不活;家中的两个舅舅常因为分家产的事情而吵闹,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地位什么卑微,甚至到了根本没有地位所言之势,任凭丈夫的责骂、殴打,甘愿成为他们的出气筒、他们的发泄对象!这些惨不忍睹的画面,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内留下了抹不尽的害怕和阴音!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名家庭:贪婪、吝啬、残暴、愚蠢;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争锋相对。互不相让;还有人人都为这财产而争吵、打架……这种事情简直称得上是不稀奇的平常事!

而有一个人却是阿廖沙心中唯一可以称得上天使的人,他那和蔼可亲的外祖母!她从来不贪图钱财,从来不打人和骂人。每每阿廖沙受伤害势,她都用爱来温暖、来感化他!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年幼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这些使阿廖沙过早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苦难历程。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开始爱惜时间,我认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所以,我要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积累而来的。都是要一点一点地克服困难,才能看到黎明的曙光和人生的灿烂。我不能再这样浪费时间、浪费光阴的学习和生存下去,我要奋发图强、努力拼搏!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所以,我们要明白:在任何不满的现实面前,要相信眼前的困难和黑暗都会过去,要保持一颗充满信心、乐观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