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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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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15篇)

福尔摩斯读后感1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

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阿-柯南道尔写的。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都使我们钦佩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狠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我们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

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使我们不知不觉地尊重和学习了这种品质。当年,阿-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中途殉职。可是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阿-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平息了崇拜者的愤怒与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寓所,并雇了逸民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了一对蓝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突出,显得出显得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主人公的助手华生是一位医学博士,善于学习,有着对奇怪事物的兴趣。

福尔摩斯读后感3

在这个暑假里老师给我们留了好多作文,我的头都大了,但是有一篇是要求写必读书目的读后感,其中有一本是《福尔摩斯侦探集》,我笑了,这个好写,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书中那波折的故事激发了我的兴趣。

柯南·道尔塑造了一位大英雄——福尔摩斯,他的智慧,冷静、沉着、勇敢,让我佩服,让我崇拜。我多么希望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

福尔摩斯在办案的时候,他总是能用他那像鹰一样尖锐而又专注的眼镜和像猎犬一样敏锐的嗅觉找出真正的罪犯,我最喜欢第一集中他竟然能在各个蛛丝马迹中联想到犯人的特征,他能从墙上的字能判断犯人身高、体重。从墙上的单词当中的一个字母就能判断出他装成德国人,而实际不是德国人。

还有在《四个签名》中一张细条条对于福尔摩斯来说都是重要的证据,他说任何不起眼的'东西都有可能暴露凶手的身份、地址、同伙等。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大侦探是有道理,我总结了一下,你看我说的对吗?首先,福尔摩斯的心里非常细腻,全方位的观察犯罪现场,在精确的分析,然后再有丰富的联想和坚韧不拔的毅力,这就是他成为家喻户晓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理由。

福尔摩斯的整个破案过程,不仅适用于破案,它也同样适用于我的学习,我以后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心细、智慧、坚韧不拔。请爸爸、妈妈、老师监督!

福尔摩斯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5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关于探案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福尔摩斯是一个咨询侦探,曾近破过很多案子。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厉害,竟然能够把别人最不在意的地方当做破案的.关键,有时他将计就计,将凶手引到家里,然后立即捉住。我认为他真的很聪明。不过,话说回来,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学罪犯,因为有时候你做的一件坏事,可能会害了你一辈子。我也挺欣赏华生的,他虽然不像福尔摩斯那样聪明,但是他很谦虚。每次他都不在福尔摩斯面前夸自己很棒,福尔摩斯说话时,他在旁边仔细的听着,从不打断,而且等福尔摩斯讲完时,他都会拍手叫好。可是,在最后的时候,福尔摩斯在跟凶狠的罪犯搏斗时,两人同时摔下了瀑布,连尸体都没捞到。我觉得好可惜,那以后他们怎么破案呢?我可不相信那些让侦探破案却把奖励归属于自己的警察。

在这本书里,我收获了很多。希望你们看完后,也有收获。

福尔摩斯读后感6

19世纪的伦敦,一个大侦探就诞生在这里,他就是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思维缜密、聪明过人,尤其是他破案时超常的毅力令我敬佩。他一生破案无数,他怪异的`想法,独特的思路使得《神探福尔摩斯全集》充满神奇,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我从福尔摩斯身上知道了做任何事首先要有耐心,要把它看得很透彻,就能做好。其次,我觉得,无论是谁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前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就连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一案时,他过于自信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骄傲固然不对,但不能因此丧失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一点机会也没有。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对待任何事情要谦虚自信就会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有句名言,“一本理想的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到了学校,开始慢慢看书。我的书柜里现在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你就知道案件的.内容了,你会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的研究》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是军医,这让我很吃惊。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了《血字的研究》,更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浆中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他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个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一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使他一次又一次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面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你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8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尓写的。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

书里有三篇长篇故事和六篇短篇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9

我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福尔摩斯。大家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福尔摩斯呢?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侦探类的节目,那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猜想,很有趣,所以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今天,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文中讲诉了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安定,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斗争,最后寡不敌众,被莫里亚蒂害死的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他的坚决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福尔摩斯是欧洲最杰出的护国卫士,他一生侦破了无数案件,还帮助警方破案,抓获犯罪分子,在抓一名叫莫里亚蒂的犯罪分子是,他早已知道自己会丢掉性命,但还是挺身而出,这种爱国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这种精神在我们身上已经渐渐消失了,我们经常在电视、报纸上看件一些不法分子在公交车、拥挤的场所等人多的.公共场所进行偷窃,而有些人看见了,却不为了保自己平安,不说出来,任凭犯罪分子胡作非为。

我记得我妹妹给我讲过,她那天坐公交车到桃花那边去骑自行车,在公交车上看件一个小偷把手伸入一个老奶奶的口袋里,我妹妹本想喊:“抓小偷。”结果被那小偷狠狠的瞪了一眼,但我妹妹还是很勇敢的指向小偷说:“抓小偷”,正好公交车上有位当过兵的叔叔,听见了跑过来一伸手就把小偷抓住,带去了公安局。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明白了:其实犯罪分子斌不像我们想得那养可怕,只要我们勇敢,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他,在全球拥有数十亿粉丝,他是伦敦贝克街221B的合租客,他是史上唯一的咨询侦探,他就是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

在我读《福尔摩斯归来记》时,会去思考每个谜案,但是,当真相被福尔摩斯揭露整个事情的时候,我竟然没想到我还有很多的地方没有仔细去想,都是那些小细节,而福尔摩斯却往往抓住那些小细节而侦破离奇案件。

在其中一个杀人案件里,第一天去现场找杀人的'痕迹,并没有什么发现蛛丝马迹。第二天,福尔摩斯又去现场观察,突然发现墙上多了个血迹,而且是大拇指的指纹。其中有一个警官说是麦克法兰的指纹。当时我就想:应该这案子结束了吧,这是很大的一个证明。可是福尔摩斯却说,这个指纹昨天还没有的,应该是有人想嫁祸麦克法兰,昨天夜里才加的指纹。结果果真与福尔摩斯说的那样。

那么在新学期里,我就要学习福尔摩斯侦探那样,一丝不苟,认真观察。仔细审题,不能老是马马虎虎的了。经过我的认真分析:每次的试卷,不是我不会,就是我没认真的审题,没有仔细去理解意思,往往是那些小细节让我丢分。之所以,福尔摩斯能每一次完美的破案,就是因为他的仔细、认真的观察。考试也一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在校园里办了借书卡之后,可以多看一些书了,书成了我心中最有趣的又有知识的“开心果。”

经过仔细挑选,我看上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非常好看,让你看了有时紧张,有时高兴,有时激动,看了一遍还想看。今天我就和大家来介绍一下当中的一个内容——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个特别,让人紧张,又吸引人的案件。

一天,有人说他在一家人的房子里看见一个惊恐的画面——一个女孩吓死了,两个男孩吓疯了,福尔摩斯很有爱心,决心要查出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当侦探当了很多年,非常有经验,到处问相关这三个人的信息,知道信息后还不明确,到那看了看有什么可疑,福尔摩斯在屋里左转转,右转转,看看灯,看看烟囱,转来转去,好像什么了没发现,有人开始怀疑,问了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想在这儿我可以问问他了解更多信息吧!在把自己发现的告诉他,想着就这样做了,果真了解了很多信息,把发现了什么告诉他,那些人才知道福尔摩斯是个多么细心的人。福尔摩斯回到家经过一步又一步的研究,一步又一步的实验,一步又一步的分析,终于判断出是有人用毒粉害了他们,他把这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找出了害他们的`人,并狠狠惩罚他。

在我们生活中要细心,把一件事做完整,对事物要仔细观,它的一点一滴,对事件要平静,不能心急,不然的话会把事弄糟的。我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放寒假了,为了庆祝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妈妈带我去玩,经过一家图书馆时,妈妈说让我买几本书寒假时读。我进去后,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书,我把它买下来。大家一定会问我为什么要买这本书呢?因为我长大后想当一名侦探,在动画片中,我喜欢看的就是《名侦探柯南》,他是一个外表看似小孩,智慧却过于常人的名侦探 柯南,而他也是福尔摩斯的粉丝。

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出发点就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会注意那些非常小的,不值一提的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往往这些就是破案的关键。回家后,我迫不及待的翻开来读,第一页上,有一行字:走进名著经典的世界里,与他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根巨大的链条,只要抓住其中的一个环节就可以推想出整个链条,只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就能从人的每个表情,每次肌肉的牵动上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裤子的膝盖处甚至大拇指与食指间的老茧、以及人的表情等都能准确无误地显示出他的职业来。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发现。在这里,我们会遇见身残志坚的海伦 . 凯勒,为了理想执着追求的保尔 . 柯察金,勇敢追寻爱与尊严的简 . 爱,历经苦难的汤姆叔叔......与这些不朽人物的对话,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与人生,以及我们赖以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从中受到真善美的艺术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