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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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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1】

各院、部,各部门:

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五篇

根据国家年节及纪念日放假的规定和校历安排,20xx年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一天。

放假期间,各院、部,各部门要安排人员值班,落实安全责任,如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校长办公室

20xx年3月25日

  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放假安排,4月4日(清明节、周一)放假1天,与4月2日(周六)、4月3日(周日)连休。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xx年3月25日

  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3】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xx年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安全及遵纪守法教育,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xx年3月25日

  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4】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共3天。

2.为方便清明节祭扫,学校将统一安排车辆分别前往三兆、凤栖山和烈士陵园。请有需要的教职工于4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在原角楼处乘车。

3.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稳定、安全、保密及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4.学校值班电话:

友谊校区:(传真)

长安校区:8公安处24小时值班电话:8(友谊校区) 8(长安校区)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5】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xx〔18〕号》规定和我校教学情况,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20xx年4月2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一)放假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二)全校恢复上班上课。

二、各校区、各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防火防盗,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杜绝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并于3月31日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两办综合科。邮箱地址为:

四、清明节放假期间,学校的总值班工作仍按原值班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