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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 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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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租赁合同 通用15篇

汽车租赁合同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

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

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____日以上(含____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

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

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

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____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____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汽车租赁合同 2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品牌、车型]_________型,_________色,生产年份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_________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行驶区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

起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返还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事故修理费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如损失费用在1200以上的按执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车辆损失费用在 12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收取加速折旧费,(车辆自挂牌之日起未满两年的按30%,两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七条 担保条款

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汽车租赁合同 4

租 赁 方(甲方):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 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汽油。

二、 租期及租金

1.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甲方按月租金 ___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押金______万元,签订本合同后,三个月内支付租金 _______元,车辆使用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 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 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 帮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 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 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 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 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 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 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 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 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3. 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 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 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 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五、 其他

1. 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 赁 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5

出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个人汽车租赁需遵守以下协议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个人汽车租赁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吨载重量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东北山村情事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7

出租方:——————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汽车租赁合同 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个人承租者)身份证、全家户口本,驾驶证、(企业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型、颜色为

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车牌为车架号为 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 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乙方保证赔偿在车辆租用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乙方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或借用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20xx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五万元的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3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10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本车行)

乙方:_________(以上简称车主)

1、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安装GPS,车辆状况良好。

2、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车主不能私自把车开走。

3、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出现故障,车主应及时修理。如车主没有时间,车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费用由车主自行负责。

4、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即租赁险),如不按规定保险,出现被骗等其它事情由车主负责。出现车辆被骗或交通事故,本车行协助乙方处理,本车行不负担经济赔偿损失。

5、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每辆车按每月毛利交___%的管理费。

6、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每辆车的行车证、保险卡和车钥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到期检车和保险都由车主自行负责,如不负责本车辆出现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负。

8、到本车行挂靠的车辆每月洗车费按实际次数收费,冬季每次___元,夏季每次___元。

9、到本车行挂靠的车辆,车主负责车辆每月的定期保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11

出租人(甲方):

法人代表人:

职务: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承租人(乙方):

法人代表人:

职务:

注册地:

通讯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是一家经商务部审批和监管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合同所称“甲方”既是“甲方”,又是“买方”。

乙方是一家从事汽车租赁等相关业务的公司,为合法存续的经营主体,有权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乙方”既是“乙方”,又是“卖方”。

乙方为融通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将其拥有的、权属明晰无争议、未设置抵押权或其他他项权利的品牌汽车(具体详见附件二《租赁物明细表》,以下均统称“车辆”)出售给甲方,同时向甲方以融资租赁形式回租车辆使用。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车辆,并将上述车辆回租给乙方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均应全面、诚信的履行本合同。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合同原则

1.甲方提供的汽车融资租赁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等所有款项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条定义

1.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2.汽车融资租赁:本合同特指售后回租形式的汽车融资租赁,即承租人(卖方)将其自主向汽车生产商/经销商购买并合法取得所有权的车辆销售给具有融资租赁资质的出租人(买方),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该特定车辆,承租人向出租人承租使用该特定车辆;承租人需按照本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缴纳一定比率的首付租金或保证金,每月支付约定的租金,即可使用租赁汽车;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留购租赁汽车从出租人取得其所有权。

3.租赁车辆: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出售并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的汽车,也即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具体详见附件二《租赁物明细表》。

第二部分商务条款

第一条售后回租租赁车辆的购买、价格、工作地点

1.售后回租租赁车辆具体名称、规格型号、车辆原价、购置时间、生产厂家详见附件二《租赁物明细表》,车辆上牌地点:。

2.甲方向乙方购买车辆的价格见《租赁物买卖合同》。

第二条车辆货款支付

1.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中买卖标的物的货款支付条件(所有条件须同时具备):

(1)为实现本合同之目的,本合同项下所有当事人已签署完毕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2)乙方已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了令甲方满意的担保或保证;

(3)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保证金、保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4)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需乙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各附件;

(5)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票、合格证等所有权证明文件;

(6)商务条款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它条款。

2.货款支付进度:

(1)甲方在本条第一款罗列的付款条件全部满足后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0%,余款10%在车辆办理抵押后5日之内支付。

(2)若甲方没有收到合同及附件以及出现其他上述款项即货款支付条件未成就的情形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承诺收到甲方货款之用途:仅用于生产经营,不得挪作借贷等其他用途,不得用于进行违法活动。

3.其他商务条款

租赁期限年共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起租日起租日为第一笔货款支付日或合同签订之日,时间先达者为准

起息日起租日即起息日

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万元整

每期租金人民币(大写)(¥元)

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

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元),见附件一《租金明细表》

租金支付帐号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在租金支付日期将租金以方式支付至本合同第四条指定的甲方账户。

租金支付日自起租日起,每个月支付一次,即第一期租金应在自起租日开始1个月后所对应的日期支付,以后各期按此顺推。本合同首期租金支付日期为年月日,具体详见附件一《租金明细表》。

逾期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一个月以内(含)的,每超过一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逾期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一个月以上的,每超过一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租赁期满车辆的处理(留购价)租赁期满时,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处理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1元人民币(大写:壹元整)作为车辆所有权转让价款,该转让价款与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备注允许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提前还款除了归还剩余本金、逾期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外,乙方还需按剩余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补偿金。

第三条车辆的保险

保险类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机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盗抢险、基本险不计免赔、附加险不计免赔、营运险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租赁期限

车辆价值人民币(大写)(¥元)

保险费用人民币(大写)(¥元),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原件标明的保险费用为准。

保险投保人

保险第一受益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1.若合同签订时,乙方已为回租的车辆购买保险的,应当将保险第一受益人变更为甲方,同时将变更后的保单正本原件等投保材料交由甲方保管。另,乙方应保证保险价值不低于甲方向其购买车辆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2.鉴于本合同项下车辆的保险投保方式系一年一投的特点,若合同签订时,乙方已为回租车辆购买保险但保险期限未覆盖租赁期限的,则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险费,在该保险期限届满时由甲方代为续保。

备注实际保险费以保险公司保费发票为准,保单第一受益人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第四条双方地址及银行账号

甲方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账户用途:

乙方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账户用途:

任何一方地址及本合同第四条开户行的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怠于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三部分一般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

1.租赁物是指本合同附件二《租赁物明细表》中载明的相关车辆(以下简称车辆)。通过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在租赁期内,该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待租赁期满且乙方结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后,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2.车辆的购买:

(1)乙方不能以原有的车辆买卖相关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理由对抗甲方,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原始采购发票的原件、入账凭证以及其它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文件。

(3)购买价格:车辆的购买价格详见本合同商业条款第一条的约定。

(4)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物购买货款或第一笔货款时,甲方即取得车辆的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附件三)。

(5)乙方应根据约定的上述用途,使用甲方所支付的货款并负担因本合同车辆买卖而发生的税款及一切费用。

3.车辆的交货和验收

(1)因本合同属于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合同,甲方从乙方购进本合同规定的车辆是为了回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已实际占用、使用租赁物车辆,故车辆无需履行直接交付手续。本合同与双方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一经签署生效,即视作甲、乙双方已相互履行了车辆的交付义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即向甲方出具附件四《租赁物接收证明及确认书》,予以确认甲方将车辆在完整状态下向乙方交付完毕。

(2)车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或因此引起的与第三者的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不得因此免除乙方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二条租金

1.甲方购买乙方的车辆并回租给乙方使用,乙方须按附件一《租金明细表》支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总额由租赁成本与租赁利息构成;租赁成本指甲方从乙方购买车辆所支付购买价格,租赁利息指还租期限内的利息。

3.本合同项下的租金计算方式、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日等详见附件一《租金明细表》。双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支付履约保证金前,甲方有权无限期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

履约保证金可用以冲抵最后到期的等额租金,不作为乙方垫付逾期租金使用。

若乙方在支付上述保证金后至租赁期满前提出提前解除或撤销主合同,或者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约支付租金等)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支付上述保证金甲方均不予退还。若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正常履约,并不是因合同违约而被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在收取主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补偿金的同吋,不再没收该部分履约保证金。

4.在租赁期内,因国家增减相关税项、改变税率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该变更原因及调整的租金金额,从国家宣布调整的次月开始执行新的租金,乙方须承认该变更并予以支付,且不得以该理由退租。

5.租金支付的优先权:乙方保证应付租金的支付优先于乙方任何其他款项支出。

6.应付租金日:乙方应付租金的日期以附件一《租金明细表》确定的日期为准。乙方应对租金的按时到账,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乙方应在实际支付当日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发送甲方备查。如遇该应付租金日为非营业日(营业日为银行营业日),则提前至上一个营业日。如果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其他款项,应交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本合同第15条的约定执行。

7.租金支付通知:

自起租日,甲方将在应付租金日前7个工作日以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书、电话、传真、短信或邮件方式提醒乙方按时支付租金,但无论该通知甲方是否发出、乙方是否收到,均不免除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义务,不能成为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理由。

8.履约费用:乙方履行债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本合同及任何附件项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款项必须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少付或拒付租金,且不得与任何甲方的债务进行抵销或对甲方进行反索。

10.乙方负责将甲方书面通知文件的复印件转交保证人。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保证人未收到相关通知的,不影响甲方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11.如乙方出现延迟支付租金或其他款项时,其后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甲方按如下顺序依次扣收:

(1)逾期违约金;

(2)除租金外其他应付款项;

(3)到期未付租赁利息;

(4)到期未付租赁本金。

12.在融资租赁款项未全部清偿前,乙方同意汽车生产商/经销商就汽车产品质量等的退赔款项直接支付至本合同第一部分商务条款第四条约定的甲方指定的甲方银行收款账户,优先用于清偿乙方未归还的融资租赁款项租金及利息。

甲方(签名):时间:

乙方(签名):时间:

汽车租赁合同 1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为:

申请编码为:。

四、该指标所购致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或贷款)。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为人民币每天退还。

十二、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成本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14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出租方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驾驶证类型: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约定事项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载人数为九人以下的载客汽车__ __辆,具体情况约定如下:

(1)按租期:起租时间年月日时分,终租时间年月日时分。租期日时分。日租金佰拾元。超过租期的,每小时租金元。乙方现付押金元。

(2)按里程:限时里程__ __公里。租金佰拾元。超过限时里程的,每公里元。乙方现付押金元。

2.租车及还车地址:租车地址;还车地址。(租赁壹辆以上车辆,有约定不同租车及还车地址的,可另行说明。)

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过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车辆、承租方和第三者损害,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约定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承租方拒绝承担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赔权利。

第三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承担车辆财产险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义务

1.承租方是以单位名义租赁车辆的,如实向出租方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承租方是以个人名义租赁车辆的,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租赁汽车证》及相关标志、标识。

4.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得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不得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5.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备,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及随车物品。

8.租赁车辆发生损毁、被盗抢或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更换。

2.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车辆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担保条款

1.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2.承租方如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担保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

汽车租赁合同 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________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